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永乐高ylg88888推优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2-20      浏览次数:10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结合我实际校团委通知,院团委将于近期在全开展推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

(一)推优候选人基本条件

    所有推优候选人均需为满足年满18周岁,具有我校在读学籍,至少有一年以上团龄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团员青年同时需要满足以下相应条件:

1、 上学期平均绩点专业排名前50%,无挂科记录,无其他违纪现象。

   2、 各年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本年级实际情况讨论之后制定统一标准。

(二)推优候选人评定

    推优候选人必须满足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并按照以下优先条件以及加分细则进行排名,从高至低选取。候选人名额按照推优名额的2倍计算。各位具有推优意愿并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团员向所在团支部递交《永乐高ylg88888推优候选人申请表》。各团支部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线下开展推优候选人的评定工作,完成《永乐高ylg88888推优候选人推荐表》并确定推优候选人。

1. 优先条件:

(1) 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在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学术竞赛、体育竞赛、文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4) 获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荣誉称号;

(5) 获校级及以上各类学业奖学金;

(6) 本科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合格者。

2. 推优候选人评分细则

(1) 学习成绩:上学期成绩专业排名在7%及以内加3分 、排名在21%及以内加2分、在35%及以内加1分;

(2) 社会工作:团学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班长、团支书、班助加2分,其他学生干部加1分;

(3) 获得荣誉:获得上海市及以上荣誉加3分、获得校级荣誉加2分、获得院级荣誉加1分、其他荣誉加0.5分;

(4) 突出贡献:参与献血、征兵报名每人每次0.5分,征兵、献血成功每人每次加2分;参与科创及社会实践项目(社会实践项目以综管部社会实践登记表为准)负责人每人每次0.5分,其余成员每人每次0.25分。

(5) 志愿服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长的0.05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累计不超过2分);

(6) 其他:上学期未参与青年大学习每人每次扣0.5分,无故缺课、无故不参加班级活动、寝室卫生不合格等适当给予扣分。

  注:社会工作担任不足一学期的,不可计分;不足一学年的,分数减半。兼任校(院)职务和班级职务的,以可获得校(院)某一项职务较高评分和班级某一项职务较高评分累计加分;兼任校(院)多项职务或兼任班级多项职务的,以校(院)或班级某一项职务较高评分计分,不累加计分。

二、推优比例

总体推优名额不超过我院团员总数的5%(包含研究生)。各年级建议推荐比例:大一年级15%、大二年级5%、大三年级1%,研一年级5%,研二年级5%,毕业班年级不建议推优(各年级比例一般不能调整)。

2024-2025学年第学期永乐高ylg88888推优名额分配表

总推优名额:49

年级

班级

推优名额(比例15%)

2024

2024051

3

2024052

2

2024053

2

2024221

3

2024222

3

2024251

2

2024252

2

202425G

1

2024371

3

小计

 

21

 

年级

班级

推优名额(比例5%)

2023

2023051

1

2023052

1

2023053

1

202305Z

1

2023221

1

2023222

1

2023251

1

2023252

1

2023371

1

小计

 

9

 

年级

 

推优名额(比例1%)

2022

 

2


年级

班级

推优名额(比例5%)

研究生2024级

20240801

1

20240802

2

20240803

3

20240804

1

小计

 

7

 

年级

班级

推优名额(比例5%)

研究生2023级

20230801

1

20230802

2

20230803

2

20230804

2

小计

 

7

 

机动名额

 

3

注:如支部申请候选人过多且候选人均较为优秀,团支书可在2月21日前向学院团委申请增加候选人名额。

三、推优流程

1. 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大会应有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到场指导和监督;

2. 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优”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纪律执行等方面进行自我陈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3. 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数的1/2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 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投票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推优”对象,填写团支部“推优”大会情况报告(附件1),报所在学院团委审批;

5. “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根据校团委“推优”要求和本学院实际情况,做出如下工作要求:

    1. 221日前:各支部部署安排本学期“推优”工作。各支部统计本支部有意愿且有资格参与推优的人选,团支部委员会在辅导员指导下,对支部中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则上不晚于2025217)的团员,参照通知要求的推优条件提名候选人,交由辅导员审核。各支部团支书于221下午1800前将支部内所有申报同学(注明确定候选人)名单及申报表打包发送至组织部对接干事。

    2. 227日前: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支部“推优”工作。支部委员会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候选人提名。辅导员或班主任线下召开团员“推优”大会,根据分配名额,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推荐名单。

    3. 228日前:各支部将推荐名单汇总至学院团委,并将《团支部“推优”大会情况报告》(附件1)交至学院团委。

    4. 314日前:学院团委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做出相应调整。公示期满后,学院团委在同级党组织指导下召开团委书记班子会议,审议同意名单后报校团委审批。学院组织填写《上海电力大学共青团组织推优表》(附件2),并上报《上海电力大学“推优”名单汇总审批表》(附件3),各一式两份,检查无误后于1416:00前交至校团委(临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2室)。

    5. 327日前:校团委对各学院“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召开团委书记班子会议,对名单进行审核。

五、工作要求

    1. “推优”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团衔接原则,坚持防止和杜绝在“推优”工作中片面追求数量而降低质量的不良倾向。

    2. 学院党组织要加强对本学院“推优”工作的指导。指导学院团委根据“推优”具体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推优”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团支部开展,确保“推优”工作有序稳妥进行;及时审核学院“推优”名单,对不合适的情况及时作出调整。

    3. 学院团委应在学院党组织的指导下,加强“推优”工作的谋划、统筹和指导,及时想本级党组织和校团委报告“推优”工作情况;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并将其列为团支部的日常考核和年度创优评优的重要内容。

1.团支部“推优”大会情况报告.docx

2.上海电力大学共青团组织推优表.doc

3.上海电力大学“推优”名单汇总审批表.doc

 

 

共青团上海电力大学永乐高ylg88888委员会

202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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